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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校园文明代言”主题活动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7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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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常州市“我为校园文明代言” 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辖市(区)文明办、教育局(教育文体局、社会事业局),在常各高校,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广泛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着力提升校园文明程度和广大师生员工文明素质,根据市文明委年度工作部署,市文明办、教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我为校园文明代言”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5月—年底。

  二、参与对象

  全市各在常高校、各中小学(含职校)学生均可参与。

  三、主要安排

  此次活动主要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1、5月上旬,主办单位下发活动通知,面向全市发布参与办法和相关要求,在文明常州、常州教育发布和享去 APP 等网络平台推出活动专题,举办启动仪式,组织引导全市中小学、在常高校广大师生员工积极参与;

  2、5月中旬-6 月中旬,参与者围绕文明校园创建“六个好” 要求,结合实际,拍摄“我为校园文明代言”主题短视频(30 秒以内),呈现学校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最具特色的活动场景、感人瞬间、特色氛围,阐述对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理解、感受和愿景,将“我为校园文明代言”视频自行上传至网络专题;

  3、7月中旬—9 月中旬,主办方组织引导社会各界点赞评议;

  4、10月底前,主办单位参考网络点赞评议情况,举办全市“我为校园文明代言”展示活动(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邀请专家学者、媒体代表、社会人士共同组成“校园文明评审团”,评定一、二、三等奖若干,命名 10 名左右首届常州市“校园文明代言人”,予以表彰奖励。

  5、2018年底前,主办单位运用“两微一端”媒体平台,制作推出活动精彩集锦及首届常州市“校园文明代言人”展示视频, 在全市范围内广泛传播,组织新闻单位宣传报道。

  四、相关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把这项活动作为加强和改进新时期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精心制定方案,安排专人负责,积极组织推进,引导在校学生和师生员工在参与中不断增强创建文明校园的积极性主动性,通过不断提升自身文明素质提升校园文明程度;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运用好班会、团(队)会、晨会、夕会和道德讲堂等阵地载体,引导广大学生主动去发现推广所在学校、所在班级的文明现象,成为提升校园文明的传播者、参与者、推动者;要抓好融入拓展,着力深化 “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活动、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八礼四仪”养成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深入开展, 形成良好整体效应;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及时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营造浓厚氛围。

  各地、各校开展活动的相关情况(文字、图片及视频资料) 及时报送市文明办未成年人处。联系人:张炜东,联系电话:85680862,邮箱:czwmb0862@163.com

  附:常州市“我为校园文明代言”网络主题活动操作办法

  常州市文明办 常州市教育局

  2018年4月3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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